可燃性材料给民用建筑包上了一层危险 呼市已在3个建筑施工工地查出问题

时间:2024-04-03 07:37:47 来源: EPS模塑聚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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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为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消防监督管理,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呼和浩特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开展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安全检查。

  当日上午,检查人员检查了呼和浩特市3个建筑施工工地,发现使用的外保温材料均不合格。香格里小区二期工程采用的外保温材料是EPS聚苯板B2级,上海绿地赛尚公寓三期工程和东方文苑居住小区采用的外墙保温材料均是挤塑板B2级,这些均是可燃性材料。对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呼和浩特市公安消防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下发了整改意见书,工程相关负责人均表示要迅速整改。

  按照公安部《通知》和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要求,各类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均要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不燃性材料,并将民用建筑外保温设计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申报内容,全面规范外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管理。

  近年来,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施工现场火灾频发,上海胶州教师公寓、沈阳皇朝万鑫大厦等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3月28日,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在建工程也发生楼顶外保温层聚氨酯B2级泡沫板着火,过火面积5平方米。这些火灾暴露了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施工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等问题。

  检查中,还发现香格里小区二期工程和上海绿地赛尚公寓三期工程的高层建筑没安装消防隔离带。对此,消防部门也下发了整改意见书。(记者 赵曦 通讯员 倪华 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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